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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公开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6 10:12:11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进和集聚一批优秀人才,促进巴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26名优秀专业人才。

一、  引进对象和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历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等均可报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引进优秀人才在巴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年龄在40岁以下;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

3)全日制普通高校“211工程”重点大学本科毕业,年龄在30岁以下;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

(5)属我市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年龄在40岁以下。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08731日。专业要求及岗位设置见附件1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1、此次人才引进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巴中市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对引进人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聘用等工作。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对报同一岗位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进行面试,择优取前2名进行考察;对报同一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可直接进行考察,若不符合岗位要求,取消该岗位引进。

3、经初审合格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现场报名的人员,面试前先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4、经考察合格的拟引进对象,提交巴中市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5、对引进的优秀人才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组织上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引进人才主要政策待遇

1、对引进的优秀专业人才解决财政拨款事业编制;

2、对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财政一次性给予硕士研究生5万元、博士研究生10 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3、及时解决引进优秀专业人才的夫妻分居问题,对愿来巴中工作的配偶,及时落实工作单位;

4、对引进的优秀专业人才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在国内从事学术交流、调查研究、考察学习的机会,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用人单位为引进的优秀专业人才优先增加投保险种,提高保费标准。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8715731

2、报名地点:(1)党群口岗位在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人才科报名(市公安局四楼)(2)政府口岗位在巴中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报名(江北滨河路中段市人事局6楼)。

3、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张,并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等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Email至Lf5223329@163.com,或复印后发送传真。报名登记表可登陆巴中市人事局网站下载(http://www.bzsrsj.gov.cn/)。

咨询电话: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08275260500,巴中市人事局:(08277707525 08275261598(传真)

其它未尽事宜由巴中市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1四川省巴中市公开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2川省巴中市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四川省巴中市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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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录入:李天富    责任编辑:李天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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